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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畜牧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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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畜牧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职能

莒南县畜牧局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现有编制213人,实有213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事业人员186人)主要职责有:

贯彻执行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研究制定畜牧业发展和重大动物弊病防控工作计划;加强对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指导和监督;承担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兽医医政、药政和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等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畜牧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单位、14个乡镇动检所预算单位。

1、畜牧局局机关

2、开发区防检所、十字路防检所、大店防检所、板泉防检所、文疃防检所、坊前防检所、洙边防检所、筵宾防检所、岭泉防检所、石莲子防检所、涝坡防检所、道口防检所、相沟防检所、临港产业园防检所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参见附件Excel表格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2777.3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97.28万元,增长3.6%。

2017年支出总计2777.3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97.28万元,增长3.6%。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7.39万元,农林水支出1982.7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农业)1718.3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实务(农业)126万元,病虫害控制138.35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2055.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27.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410.97万元,专项支出45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38.3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777.3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97.28万元,增长3.6%。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2777.3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97.28万元,增长3.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32.4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4.8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类)287.3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4、农林水支出(类)1982.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777.3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32.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74.8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支出287.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及发放住房补贴。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982.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专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513.0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055.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46.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0.97万元,主要包括:退职(役)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7年度莒南县畜牧局(动检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2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乡镇动检所使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畜牧局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3万元(含局机关及14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6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6年减少 25万元、公务接待费2016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公车改革制度要求减少部分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预算公开表(畜牧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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