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卢晨委员: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大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建议》收悉,经深入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优化整合资源,健全完善“集约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提高社会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一、健全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
莒南县司法局依托县非诉服务中心,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道路,依拖非诉在线网络实体平台,设立群众诉求申请端口,以受理本村(社区)民间纠纷为主,兼具全员受理职能,不受地域的限制。平台受理后24小时内将由调解委员会专人进行答复,并根据情况立即开展进村、入户面对面的调解。同时,县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综合受理承担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律师调解、公证调解等职责的相关机构,并在公安、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行政调解组织和专门调解室;在具有行政裁决权的部门,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提升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方面的优势。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切实发挥在非诉讼纠纷化解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社会优势,形成适度汇聚的规模效应、专业优势。既解决了矛盾纠纷调解的专业性不强的优势,又解决了矛盾纠纷升级为诉讼的危险。
二、强化内外部门联动
对内有效整合资源,依托县非诉服务中心对内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调解、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等有效资源,从案件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对矛盾纠纷进行“三位一体”有效化解。对外积极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仲裁等单位、部门,让调解力量积极参与其中帮助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整合有效资源,确保矛盾纠纷既合理又合法的解决和化解。
三、加强化调解队伍建设
以“有为才有位”作为调解工作理念,积极推动各调解力量深入参与非诉纠纷的化解工作,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说的“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让非诉讼纠纷的化解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切实的实现“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同时结合本次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启动之初就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在换届工作中同步推进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通知。积极组织,统筹协调,将人民调解工作在农村基层一线发展好、完善好,确保调解职能的有效发挥。
莒南县司法局
2021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司法局 0539-7212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