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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建设促进我县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答复

来源:县司法局 打印

尊敬的刘景红委员: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加快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促进我县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收悉,经深入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莒南县被列为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试点县以来,在省司法厅和临沂市司法局的指导下,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依法化解纠纷为目标,根据试点方案,按照“1234”的工作思路,在“全员受理、统一立案、网上推送、全程管控”方面,做出了积极地探索和有益尝试,取得良好成效。

围绕“一条主线”,突出问题导向。在试点工作中,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这条主线,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重点,提升工作实效。一方面,由于社会分工的精细,政府职能部门重多,造成部分群众反映问题“找不着门”,对此,莒南县以此次试点为契机,在全县打造了320个非诉讼纠纷受理实体平台,并实行全员受理,即群众就近反映任何问题,任一实体平台都必须受理。另一方面,围绕纠纷处理结果群众“满意度低”的问题,对全县受理的案子建立“网上台帐”,实行统一立案编号,通过专网“非诉在线”实行全流程管控和指导。

搭建“两类平台”,打造便捷通道。围绕“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搭建深度融合的线上线下两类非诉讼纠纷受理平台。依托人民调解阵地,搭建起320个实体平台。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莒南县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简称县非诉中心),划分两大功能区,一方面对内聚合人民调解、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律师等各类内部资源,受理化解辖内纠纷;另一方面设置综合性服务窗口,接待受理应由其他职能单位调处的纠纷。依托各镇街调解中心,设立“非诉讼纠纷服务中心”。依托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立“非诉讼纠纷服务室”。依法承担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仲裁等职责的相关机构及公检法等部门,建立专门调解室。这些实体平台遍布全县各地,为群众就近反映问题打下坚实的基础,保证群众反映问题不出村(社区)。依托“调处在线”,打造“非诉在线”网上受理平台。将人民调解网上受理平台莒南“调处在线”,升级为“非诉在线”,群众可直接通过“非诉在线”反映问题;同时,各实体平台受理的案子,无论是否属于管辖范围,都必须录入“非诉在线”,建立“网上台账”。让群众反映问题不出门。

构建“三级闭环”,重塑化解格局。按照“聚焦基层、主动下访、源头化解”的工作思路,围绕信访量、诉讼量“双下降”的工作目标,着力构建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三级责任闭环”。村居(社区)着力整合调解员、网格员等资源,依托网格坚持每日排查,发现矛盾隐患能调解的第一时间调解,不能调解的及时上报,构建“初级责任闭环”;乡镇(街道)依托“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整合司法、信访、派出所、热线办等工作力量,对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分类调处化解,实现绝大部分矛盾纠纷不出镇,构建“二级责任闭环”;县依托“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坚持平台吹哨、部门报到,加强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工作,实行统一流转、办理、反馈的闭环处置机制,构建“一平台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服务模式,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县级,构建“终极责任闭环”。

落实“四项制度”,实现流程再造。试点工作,充分得到领导认可和群众拥护,为巩固试点成果,健全完善了四项制度。全员受理制度。群众反映县域内的任何问题,无论是否属于管辖范围,全县各级实体平台都必须受理,确保应收尽收,并通过专网“非诉在线”,上传到县非诉中心。统一立案编号。县非诉中心收到上传的案件,进行专班评估、立案审查、统一编号,做到应立尽立;属于受理机构管辖范围的,要及时组织力量调处;不属于管辖范围的,由县非诉中心,通过“非诉在线”推送给相关调处机构进行办理。及时审查办理。各机构受理的案件须即时上传县非诉中心,县非诉中心收到上报案件后,应当立即进行研判评估、立案审查,并进行统一编号推送,一般不超过12小时,各调处机构收到推送的案件,12小时内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原则上15日内必须结案。动态调整制度。根据矛盾纠纷化解的具体情况,分析纠纷发生、发展趋势,县非诉中心动态调整最佳化解方式,及时提供全业务、全流程的指导和帮助。通过健全完善四项制度,规范了全县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流程,促进非诉讼纠纷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下一步打算

通过“全员受理,统一立案”,使基层纠纷化解工作由过去“各自为战”的分散式,变为统一管理的集约式,充分调动非诉讼纠纷化解各项职能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了非诉纠纷化解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推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莒南县司法局

2021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司法局 0539-721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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