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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司法局 打印

尊敬的王兴友委员: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议》收悉,经深入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新的形势下,构建共治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县司法局积极落实“数字法治、智慧司法”的建设要求,探索非诉讼纠纷调解试点机制、创新普法学法形式,提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建立“一站式”非诉纠纷化解体系,打造矛盾“终点站”。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建立集约化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的试点要求,围绕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建设这一主线,从线下平台建设、线上受理统一立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三方面入手,设立“莒南县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成立320个实体受理平台和“非诉在线”线上平台。目前,通过“非诉在线”统一立案纠纷1526件,其中包含行政复议48件、公证调解57件、法律援助化解纠纷43件。

二、优化服务方式,统筹推广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建立“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制定《莒南县法律服务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推行“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工作方案》,成立法律服务团队,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办理企业涉法事项以及接受企业委托代理涉诉事项,共帮助企业审查合同30余份,帮助协调解决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15余件,提供法律咨询120余次,通过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公证处活力。在全市县区公证处中,率先完成公益三类事业法人登记,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改革。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20年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宣传1593场次,提供法律援助208件,参与人民调解291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130余次。

三、创新普法形式,学法用法宣传教育更接地气。创新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县司法局立足实际、大胆创新,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试点工作经验做法作为“七五”普法优秀成果向全省推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压实,实现16个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全覆盖,实现法治工作在基层的全覆盖。高标准完成“七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实现“国字号”零突破。

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深化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做实做强“莒南非诉”。扩大“非诉在线”网站平台的覆盖面,构建全时空高品质的法律服务网,实现“一网通办”、资源共享。同时,要坚持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健全平台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为平安莒南建设和法治莒南建设贡献力量。

(二)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打造成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服务群众的一线综合平台。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与智慧城市建设迅速、深度的融合,依托本地区公共服务网络,尽快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络,逐步完成连接县、乡、村三级地方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信息通道,使普法宣传接地气,使百姓投诉有门,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资源的作用,让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莒南县司法局

2021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司法局 0539-721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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