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张伟委员:
感谢您们对生猪养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促进生猪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2019年12月9日,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莒南县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了持续强化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稳定生猪生产、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规范畜禽禁限养管理、保障养殖用地等重点任务。计划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县财政资金扶持生猪生产:1、实施良种补贴。对养猪场(户)引进良种猪每头给予 1000元补贴,补贴期限从政策发布之日起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2、推动生猪产业向生态环保方向发展。对新建并通过市级标准化验收的生态环保养猪场予以奖励。依据公布文件,对新建生态环保养猪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每栋新建生态环保猪舍(猪舍面积 800 平方米以上)奖励 20 万元,每个新建生态环保养猪场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3、支持大型龙头企业在我县建设养殖基地。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大型龙头企业建成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的生猪养殖基地。4、鼓励养猪场和社会力量建设洗消中心,按照每个30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增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本方案奖励资金主要来源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2、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政策,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莒南县财政局、畜牧中心出台了《关于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所有病死猪均委托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为确保无害化处理场正常运转,在中央、省财政对无害化处理补助的基础上,莒南县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按规定对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进行补助,实现了病死猪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继续组织开展畜牧业政策性保险工作,1-10月份全县共承保能繁母猪27320头,育肥猪826869头,保费4214.9万元,保费金额养猪场户只负担20%,80%由各级财政承担,同时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
4、积极落实2020年4月1日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省银保监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鲁牧计财发〔2020〕15号),按照文件规定落实好相关猪场贷款贴息等政策。
5、牵头组织市级、县级标准化养殖场、市级种养结合规模场培植创建、审查上报,对拟建养殖场组织防检所帮助进行布局规划,对在建、改扩建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督促健全生产、防疫、消毒、管理等制度,完善各种养殖档案,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到目前,全县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规模养殖场945家,其中生猪412家、蛋鸡139家、肉鸡128家、肉鸭223家、羊10家、肉牛28家、奶牛2家、兔3家。
莒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2020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和电话:莒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7228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