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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力度推进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的答复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尊敬的薛静委员:

感谢您对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加大力度推进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政协十届四次第21049号提案,关于《加大力度推进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 》的提案,我单位高度重视,从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具体对提案回复以下几项内容:

1、综合各地的先进做法,尽量减少审批环节,规避实施风险,结合我县实际,有针对性出台《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等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为我县开展老旧住宅楼增设电梯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

2、充分尊重业主意愿,减少或避免后续责任和矛盾的发生。根据《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加装电梯,应由物业管理部门协调,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共同决定。

3、探索新模式,可采取租赁模式,由企业出资建设,按照“自愿申请,免费安装,有偿使用”的原则,向业主收取租赁费用,以此维持电梯维保、运营。

4、加强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把电梯安装质量关,确保电梯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该项工作零事故安全推进。

同时,对政协委员对莒南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和电话: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31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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