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刘丽萍委员:
感谢您对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我县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的措施,抓好农村“三清一改一禁”工作,确保清垃圾、清塘沟、清畜禽养殖和废物污染、改厕、秸秆禁烧等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加快美丽乡村创建,提高标准、连点成面、打造特色、精细实施,真正把村庄建成干净整洁、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家园。我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总体上人民满意度高,政策深入人心。
一、存在问题。一是规划编制滞后。已有建设规划,强调整齐划一、方便施工,沂蒙农村民居特色不突出,部分社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规划尚未编制。二是工作推进不平衡。镇村之间发展不平衡,有些社区整体推进快,有些社区整体推进慢。社区区域内部村与村之间发展不平衡,资源优势明显、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经济发展较快的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快,村容村貌变化大;地处偏远、缺乏支撑产业的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慢,村容村貌变化不大。三是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当前,在农村普遍存在“上热下凉”问题,县镇干部热情高,农民“等靠要”,缺乏内生动力,不愿投工投劳,动辄向政府索钱索物,出现“干部进村自己干,农民站在路边看”现象。
二、几点建议
(一)科学统筹规划,坚持以人为本。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必须以科学规划为前提。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应征求群众意见,整合专家建议,标本兼顾,分别不同类型,定位建设内容,优化功能布局,立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急迫解决的热点和难点,抓住农民参与和政府帮扶的结合点,既注重解决当前村庄整治重点问题,又充分考虑后续村庄管理需要,突出农村特色,留住乡愁记忆,推进可持续发展。
(二)分类指导施策,做到因地制宜。要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村情,区别对待,一村一策,防止简单化和一刀切。对美丽宜居示范村,要查遗补缺,提升标准和档次;对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要坚持保护与开发相结合;对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加大小城镇开发力度,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对需要集中整治环境的村,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加快改圈、改厕进程;对需要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村,要加快改善水、电、路、房等基础条件。应重视研究“空心村”外出农民遗留住宅管理问题,实事求是,妥善处理。
(三)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是本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统筹谋划与实施,加强服务与指导。要强化督查考评,整体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农民群众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体,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组织领导作用,发挥农村党员带动示范作用,采取有效手段加强对农民的教育管理,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生产习惯,动员农民自觉动手改造和美化家园。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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