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加快推进县级“医养结合”产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局职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全县总人口约106.78万,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23.8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22.3%。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到来,使养老服务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的形势,各级政府对医养结合养老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计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56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8〕132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莒南政发〔2015〕40号)等多项文件,破解医养结合养老工作难题,推动医养结合养老工作的发展。
一、实施养老机构备案工作。自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备案以来,民政部门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按照《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有关要求,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其单位名称、住所和章程应当符合国家《养老机构基本规范》和山东省《养老机构设施设备基本配置规范》。同时,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相关部门将及时足额拨付补助,兑现有关政策。养老机构备案制度的实施,破解了部分医院申办养老机构许可困难的难题,今年6月份,莒南县心理医院已进行养老机构备案,设立莒南福康养老中心,这是全县首家专业护理精神障碍老年人的养老机构。
二、逐步推进敬老院社会化改革。为提高公办养老机构利用效能、更好地履行基本养老服务职能,提升养老服务行业整体质量,拟将全县14处镇街敬老院整合为5至6处,将全县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进行集中供养。结合大店镇敬老院红色片区提升改造项目,首先将大店镇敬老院新建项目打造成全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基地,原大店镇敬老院集中供养大店镇、文疃镇、筵宾镇、涝坡镇等乡镇敬老院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试点成功后,逐步在全县推广。
三、提升专业养老护理服务水平。以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为抓手,提升养老护理质量,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提高养老机构的专业化程度和服务水平。壮大养老护理员队伍,加大专业培训力度,要求养老机构内部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和康复人员,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给予更加专业化的护理。针对老年患者的急危重症、多发病,加强对养老机构内部工作人员培训、学习,以此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发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降低意外风险。下半年我局将组织开展全县养老护理人员专业培训,聘请专业养老人才培训机构为护理人员进行理论讲解及操作指导,全面提升护理人员专业能力。今年我县拟培训养老护理员500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80人。
莒南县民政局
2020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731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