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李慧慧委员: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县级城市加快实施垃圾分类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莒南县实际,2020年度启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工作计划如下: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底前,在莒南县城区范围内启动试点公共机构和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运行模式。
(一)9月份以前积极与市城管局业务科室对接,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10月份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
(三)11月份开始在党政机关、学校、部分小区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二、分类标准
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划分。有害垃圾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可回收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其他垃圾是指除上述垃圾之外的需进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三、工作步骤
(一)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协调和督促城区试点机构、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分类宣传,使居民提高对生活垃圾危害健康和垃圾分类减量有益的认识,引导居民弄懂想通,主动参与。
(三)做好典型示范,选取有条件的单位进行试点启动。准备选取一个幼儿园、一所小学、两个居住小区和部分行政机关做试点,首先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组织宣传培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居民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五)配备分类设施,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和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并加强日常监管,为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完善的收运处理体系。
(六)注重总结推广,充分发掘成功案例和典型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可供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在城区内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打好基础。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5972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