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有效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打印

尊敬的王委员: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有效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今年下半年,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我县在十字路街道、板泉镇、石莲子镇、岭泉镇、道口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待经验成熟后逐步在全县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要政府引导、投资建设分类处理、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设施,目前我县正在逐步健全垃圾分类设施,逐步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597287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