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王委员: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有效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今年下半年,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我县在十字路街道、板泉镇、石莲子镇、岭泉镇、道口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待经验成熟后逐步在全县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要政府引导、投资建设分类处理、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设施,目前我县正在逐步健全垃圾分类设施,逐步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5972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