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薛静委员: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进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提案已收悉,结合我局职责,现答复如下: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电梯安全监管。电梯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类,需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进行使用。主要有五点重要事项:一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二是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三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四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五是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我局将积极配合县住建局,合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加强产品质量和居民小区电梯运行安全监管,全面推进电梯质量安全提升,对“三无电梯”、“老旧电梯”、超期未检电梯等突出隐患问题进行治理,对维保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为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后的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23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