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王敬信委员:
感谢您对公共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对实验中学学生上、放学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礼让行人标志安装在两路口间的人行横道线处,以提示机动车辆礼让行走在人行道路上的行人。
此路口设有交通信号灯,机动车和行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规定通行,不能因为学生时间问题违反信号灯通过人行横道线而要求机动车礼让。
2.对于上、放学时间段,人流量大问题我单位已安排“护学岗”及“高峰岗”等执法人员在主要路口疏导交通。目前参与这方面管理的单位主要有交警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公安部门及其他的志愿者,目前没有这方面的组织单位的参与人员,不可能用行政命令强制安排志愿者。
3.对于路面喷水,一方面是为了路面清洁卫生,一方面是为了空气指数,具体如何执行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公共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
2020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 728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