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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力度推进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住房保障中心 打印

尊敬的薛静委员:

感谢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进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查、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必须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因地制宜、保障安全,依法合规、兼顾各方,政府扶持、财政补助,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原则。

(二)加装条件

1、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业主自愿申请并与相关业主充分协商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征得加装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风和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的书面同意。

2、住宅建筑坚固安全,加装电梯后应满足结构安全和抗震设防标准要求,经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验算设计并出具加装技术方案,必要时要根据设计单位意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结构取样检测。

3、应符合城乡规划、建筑和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电梯拟设位置应在原建设项目用地界址范围内。

4、项目方案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已经制定电梯加装、管理、维修、保养、更新方案,加装电梯工程费用预算和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方案及费用(含电费、维修费、保养费、更新费、管理费等)分担方案,加装电梯的施工安全责任和运行管理安全责任落实方案等方案,有关方案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有效落实。

5、项目楼栋已经交足、交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要求

(一)调查摸底。通过组织调查摸底,摸清我县基础条件较好、群众加装电梯意愿强烈的既有多层老旧住宅小区或楼栋,建立项目库,从中选择具备加装条件、群众加装电梯意愿强烈、街道办事处支持并参与管理的项目作为试点,积极稳妥推进。

(二)制定政策。积极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制定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政策措施,明确申请主体、实施主体、工作程序、审批手续、扶持政策、资金筹措、运行管理、部门职责等内容,同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三)筹措资金。主要通过业主自筹解决加装电梯资金,也可以利用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资金和社会投资等,多渠道筹措加装电梯资金。业主自筹资金部分,应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业主协商确定,同时争取上级部门的补助。

(四)手续办理。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规划、住建、公安、消防、国土、市场监管、住房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手续审批和管理工作。大力提倡“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告知”等审批服务模式,切实方便申请单位和群众办事,提高审批效率。

(五)验收使用。电梯加装完成后,在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生产、安装、使用(业主或业主代表)、维保、管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共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明确维保和监督方式后,方可投入使用。

莒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0539-722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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