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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农村地区清洁供暖资金保障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尊敬的刘希玉委员: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农村地区清洁供暖资金保障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地区清洁供暖资金主要来源于省级清洁取暖补助资金。目前,省级资金已到财政账户,具体拨付由县财政局负责。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9—731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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