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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老小区物业自治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住房保障中心 打印

尊敬的朱育毅委员:

感谢对推行老小区物业自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行老小区物业自治的建议》收悉,经 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指出,由于小区业主随着网购和邮件数量的不断增加,社区内快递数量激增,无固定存放处,导致部分业主快递有丢失现象,责任和义务不在小区物业公司,快递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造成居民和快递公司双方的严重损失,委员要求小区物业增设云柜,给予业主便利,委员还特别提到华泉苑这样大型小区。小区建立云柜属于新生产物,从我单位角度出发,开发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都无明确规定,很多较早建设的小区都无此装置,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此问题,由于各小区住宅楼前期规划设计建设没有设置云柜,现在安置云柜,需要占用全体业主公共空间,物业无权进行安装,如有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安装。根据该委员的提案,我单位正在和全县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经理进行协商,要求小区物业对设置云柜事宜进行征求业主意见,并将业主意见进行公示,然后根据业主意见公示结果选址建设。我单位正在积极跟进中。

再次对您的提案表示感谢,欢迎您对小区管理存在的问题给予我们及时指出,我们好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去认真落实,让企业管理小区建设的更美好。

莒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2019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0539-722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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