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提升敬老院建设标准的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民政局 打印

尊敬的李高涛委员: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敬老院建设标准的提案》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莒南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0015号提案《关于提升敬老院建设标准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优化结构,健全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管理运营,提高利用效率。继续开展全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四同步”机制,确保住宅小区按照标准配套建设和调剂配备养老服务用房,做好统一登记管理。(二)大力发展居家养老。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在我县开展2019年社区居家养老改革发展试点工作,通过支持和培育莒南模式,发挥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作用,引领带动我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满足绝大多数有需求的老年人在家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

二是强化保障,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一)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继续开展专项行动,督促指导所有养老机构对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抓好整改。联合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验收,督促不达标养老机构继续整治提升。(二)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履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安全督导,重点加强对消防、水电气、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坚决预防和杜绝安全隐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莒南县民政局

2019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73188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