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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民政局 打印

尊敬的杨鑫委员: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提案》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莒南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0143号提案《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也逐渐成为中国的社会问题之一。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切实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2018年12月县民政局制定并下发到各镇街、园区实施《莒南县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和《莒南县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莒南民发〔2018〕66号),明确了县、镇街、村三级工作职责,使农村留守老年人得到更好的关爱服务。

二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了应对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更好的服务老年人,我县积极建设农村幸福院,农村幸福院是立足于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日常休闲娱乐等项目,让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三是提高农村敬老院的服务质量。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督促指导敬老院对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抓好整改。联合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验收,督促不达标养老机构继续整治提升。

莒南县民政局

2019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731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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