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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入学当年满六周岁儿童上小学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教体局 打印

尊敬的盛日华、王丽娜委员:

感谢您对莒南教体工作的支持,莒南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0119号提案《关于接受入学当年满六周岁儿童上小学的建议》收悉,针对该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县教体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期,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6号),《通知》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适龄儿童年满六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就读一年级的截止出生日期,全省不做统一规定。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生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莒南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莒南教体基字〔2019〕15号),小学招收本招生区域内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具有莒南城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因此莒南县仍然执行8月31日前满6周岁入学的规定。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721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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