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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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农村区域广告宣传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司法局 打印

尊敬的李秀智委员: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区域广告宣传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七五”普法规划施行以来,通过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一步一个脚印,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群众的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有了较大提高,为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莒南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及时调整完善了莒南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制发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健全工作制度,落实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和工作机构职责,明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首要政治任务。

(二)突出重点普法,打牢普法基础。抓重点对象。抓好镇街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学法用法,通过举办法治讲座、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进村入户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普法活动,切实提高镇村干部学法的积极性和参与性。联合基层党委政府对各镇街(园区)村(社区)调解治保主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有效的提升基层法治化治理水平。抓重要节点。组织各司法所以农村大集为宣传阵地,有针对性地宣传《刑法》、《人民调解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打击假冒伪劣等,会同有关部门集中组织了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健全普法队伍。以“精准化”宣讲为出发点,建立健全“七五”普法讲师团,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法志愿者活动,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形成覆盖全县的网络状的普法队伍。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按照就近和利于开展工作的原则,统一调配安排85名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全县23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县一级成立了法律服务团,在村(社区)成立了239个法律服务队,对普法需求进行分层分类,推行“点单式”普法,农村群众可根据法律需求,申请法律顾问到各乡村开展法律讲座,法治服务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

(四)拓展普法阵地,提升普法效能。抓好镇街法治文化宣传一条街、法律图书角、法律援助站、法治宣传栏建设,让法治文化融入百姓生活,将法治理念传递到群众家门口。目前,各镇街(园区)均建立一处法治广场,各村(社区)建立一处法治广场或法治宣传一条街。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与县民政局等部门协调,部署安排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相关工作。在创建过程中,要求各村在创建工作中注重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利用本村的自身条件和资源,突出各自优势,扩大基层民主法治的深度,确保在创建措施上突出特色。

莒南县司法局

2019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司法局 721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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