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潘延升委员: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重振基层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的提案》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医保政策对基层医院倾斜。一是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指标测算倾斜,基层医疗机构额度提高了5%。二是医保报销政策倾斜支持。在医保报销政策体系中,针对乡镇卫生院实施差异化倾斜措施。相较于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的住院及普通门诊起付线标准进一步下调,同时报销比例相应提高,切实增强基层医疗机构的保障效能。三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在DRG付费改革进程中,对32个病种统一实行同城同病同价政策。这一机制旨在通过价格杠杆引导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优化患者结构,主动将轻症患者向一级医疗机构分流,构建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充分发挥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
DRG付费高倍率按项目支付。在实行DRG付费过程中,为保证急重症病人得到及时有效治疗,鼓励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危重患者,实行费用极高病例按项目付费结算和特例单议制度,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病例按照项目向医院支付。
最后,衷心感谢潘延升委员一直以来对我们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的为参保患者服务。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医保局722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