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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农合收缴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尊敬的孙成伟委员:

对于您提出的《做好新农合收缴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使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公平享有医保权益,2014年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居民医保”),整体提高了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采取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模式,目前,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1100元(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700元),财政补助占年度筹资的63%。居民医保筹资水平逐年调增即是稳步提高待遇水平的制度需要,也是应对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及居民医疗需求增加的客观需要。

最后,衷心感谢孙成伟委员一直以来对我们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的为参保患者服务。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医保局722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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