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葛金慧委员:
您在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号《关于大力推广社区养老食堂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聚焦破解老年人尤其是高龄、孤寡、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做饭愁、吃饭难”问题,以点带面推进“孝善食堂”建设,探索老年助餐服务长效运营模式,切实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制定《助老食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明确建设标准、目标人群、补助方式及标准等内容,重点保障村(社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同时兼顾其他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鼓励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孝善食堂”,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通过盘活村级闲置资产、扩容农村“幸福院”、改造村内闲置民房、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孝善食堂”。强化资金保障,采用“财政补一点、镇街出一点、集体贴一点、社会捐一点、老年子女拿一点、企业让一点”模式,多元化强化资金保障。同时,老年人餐费实行“3+2+1”补贴模式,即县级补助3元,镇、村补助2元,个人自费1元,为老人提供每餐不低于6元的餐费补贴标准。餐费补助不发放现金,不折算实物,不发放到个人。
二是探索多种运营模式。鼓励“养老机构+服务圈”模式,村集体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合作,由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配餐、送餐服务,建立配餐“服务圈”,进一步拓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同时,鼓励养老机构合理利用机构内的养老设施,免费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监测、体育锻炼、休闲娱乐等服务,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探索“自主运营+因地制宜”模式,根据自身经济条件、社会条件、资源条件等不同,自主选择运营模式,包含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志愿服务等多种经营模式。比如,大店镇庄家摊井村等由村党组织负责“孝善食堂”的运营,并注重发挥老干部、老党员“余热”,引导其参与“孝善食堂”的日常事务管理。
三是完善多方参与机制。凝聚村“两委”成员、社区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等基层服务力量,就近参与本村(社区)配餐、送餐服务。鼓励引导更多低龄老年人服务高龄老年人,特别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实现“低龄老人有所为,高龄老人有所助”。创新资源配置,积极鼓励发动社会力量,密切联系各界商会、慈善组织、乡贤和热心公益的企业、个人,使其成为“孝善食堂”建设的亲身参与者,既有效解决了“孝善食堂”建设运营的资金问题,又推动形成全体村民齐心协力的良好局面。发挥志愿力量,将助餐服务与独居、空巢老年人探访关爱、精神慰藉等服务结合起来,鼓励志愿者到“孝善食堂”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乐等多样化志愿服务,让餐桌在非就餐时间成为“书桌”“茶桌”“会议桌”“健康宣讲桌”,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依托各村积分超市,为志愿者提供兑换服务,进一步激发志愿者为老服务的动力,形成良性互促。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继续推进老年助餐工作,立足城乡现状,因地制宜、规范运营、多元发展,积极稳妥探索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老年助餐服务方式,促进老年助餐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莒南县民政局
2025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和电话:莒南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室 0539-731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