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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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民呼吁莒南应成立失物招领处的答复

来源:县公安局 打印

尊敬的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市民呼吁:莒南应成立失物招领处》的提案收悉,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为更好地开展为民服务工作,县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失物招领五 项工作机制。 一、由政治处牵头,明确专人定期维护,收集发布各级公安机关接收的 失物信息,供广大群众查阅、认领。 二、建立全县公安派出所辖区执勤岗亭、社区警 务室失物招领工作站。负责辖区内失物登记、接受,协助查找、核对失主身份、发还 失物等工作。 三、建立车站、酒店、宾馆、商场、旅游景点等人员聚集地区失物招领 点。由各公安派出所依托社区民警在辖区上述地点进行物建,用统一标牌标示、公布 挂失电话,负责辖区内的失物招领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管。 四、建立失物定期通告制 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定期公布尚未认领的失物信息和招 领电话,方便群众查阅、认领。 五、建立完善的失物招领工作制度。各失物招领工作 站(点)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失物登记、储存、认领制度和台帐。值班工作 人员必须如实做好登记工作,如有人上交拾物应做好登记、保存;如有人认领失物, 须格外谨慎,以防冒领、错领和重领


莒南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和电话:莒南县公安局722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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