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关于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民政局 打印

尊敬的王茂刚委员:

您在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159号《关于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留守儿童问题:

(一) 监护上存在着“盲区”。一般情况下,父母外出的家庭,孩子多由父辈、祖辈照看,或者寄宿亲戚家中照看,学习被动,缺乏有效指导和督促。

(二)缺少关爱,容易产生心理障碍。留守儿童由于在情感上缺乏健全的关爱和沟通,容易产生心理障碍。长期与父母分离,导致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享受不到父母的关怀。

(三)镇街部分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层次低系兼职儿童工作,对摸清儿童档案底数有一定的难度。

留守儿童工作落实:

(一)健立儿童督导员与学校双重监管模式,儿童督导员注重加强与学校的双向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好留守儿童的监管责任。

(二)儿童督导员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提升家庭抚育和科学教育能力。

(三)负责儿童工作的人员系兼职人员可以适当增加补贴,加强工作责任心。

(四)县民政局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监督指导,为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开展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联系单位和电话:莒南县民政局儿童福利科 0539-7318830


莒南县民政局

2022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