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汲海荣等2位委员: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全面保障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保障医疗机构按时结算集采货款。为保障基层医疗机构按时结算集中带量采购货款,通过设立县级结算中心,每月在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对账,形成结算单,与医疗机构对账确认后,使用医保基金代付集中带量采购货款。2021年10月至今已使用医保基金代付药款1628万元。
二、医疗保障待遇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居民医保基金普通门诊统筹重点解决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稽核医药费用。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居民和职工住院统筹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都是所有医疗机构类别中最高的。
三、促进分级诊疗,引导轻症患者下沉到基层。通过医共体建设相关支持政策,如拉开基层和县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对医共体内符合规定的转诊转院住院参保患者简化手续并连续计算起付线、推进DRG付费同病同价等政策,促进分级诊疗,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医疗机构,引导轻症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
最后,衷心感谢汲海荣等2位一直以来对我们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参保患者服务。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医保局722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