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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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为零售业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的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医保局 打印

尊敬的克长红委员: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依法为零售业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的提案》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县医保局高度重视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不断创新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最大限度的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 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宣传与教育,增强用人单位法律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引导劳动者利用合法、合理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进一步普及《社会保险法》等法规文件,并重点向劳动者宣传理性维权的途径、方式和技巧。

    (二)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继续做好各类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行重点监管,充分利用多种有效行政手段,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缴纳责任。

    (三)加强部门联动。特别是与人社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核实相关情况,明确劳动关系及帮助劳动者搜集劳动合同、签到表、工资发放凭证、工资流水等相关材料维权举证。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威性,要推动用人单位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管理模式,增强用人单位诚信守法的意识。

    (五)规范稽查行为。加快信息公示平台的建设进度,推行失信惩罚机制,建立企业守法诚信档案,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对用人单位诚信评价制度的实施,使企业达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维护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最后,衷心感谢克长红委员一直以来对我们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参保患者服务。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医保局722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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