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厘清合并村债务责任、维护村庄稳定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尊敬的李静静委员:

感谢您对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厘清合并村债务责任、维护村庄稳定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合理化解农村集体债务,厘清合并村债务责任事关农村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是党的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我县在合理化解农村集体债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村庄合并导致的合并村债务不清,引发合并村涉诉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执行了合并村中其他财务独立村的资金时有发生,并由此引发一系列问题。进一步厘清合并村债务责任势在必行。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16个镇街,经过四轮的村庄合并,现有266个社区(行政村),771个自然村,907个账务独立村(村集体经济组织)。2005年以来,各镇街陆续成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对财务独立村的村级财务按照资金、账具、合同、公章实行“四代管”的管理方式。

二、加强村级资金代管工作措施

县里相继出台《关于加强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莒南发〔2018〕2号)以及《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发展壮大今天经济的实施意见》(莒南办发〔2019〕12号)等文件,完善了村级资金代管管理制度,对村级资金的收入和资金支出做出规范。

1、严格村集体收入管理。村集体各项收入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要求做到应收尽收,全部纳入村级财务核算,统一管理。村集体实现的各项收入,要在收入实现的3日内全额缴镇街经管站代管。各级各部门补贴补助资金、个人或组织及社会捐助捐赠资金,也要及时纳入代管。严禁村级各个组织主要负责人经受村集体收入和插手管理现金,严禁公款私存,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

2、严格代管资金使用管理。对村集体缴纳的代管资金,镇街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专户核算、专户储存,严禁截留、挪用。村集体使用代管资金时,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党组织书记签字盖章,报镇街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并按程序报镇街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取领用。代管资金使用后要及时按月报账,严禁非财务人员支取代管资金,严禁将代管资金转入各个组织负责人个人账户。

3、全面推行银农直联非现金结算业务。为进一步加强村级代管资金的支出管理,在我县推行银农直联非现金结算业务。各财务独立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有关合作银行开设村级账户,实现一村一账户。村集体实现的各项收入,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缴存镇街经管站代管。村集体需要支出时,按照各镇街设置的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在银农直联平台或者手机APP软件上,进行网上审批。实现网上转账汇款、网上查询、电子对账,确保村级资金管理全程可留痕、可查询、可追溯。

三、行政村规模调整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指导

依据2004年莒南县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指导意见》,对村庄合并有关财务管理问题做出了具体指导。

1、处置合并村财务应把握的原则。合并前,原行政村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性质不变;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处置权不变;债权债务权属关系不变;土地承包关系不变。

2、合并村债务管理。对村庄合并前形成的债务,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合并后新行政村要坚持量力而为、量入为出的原则,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严格控制新的债务,严禁发生新的不良债务。因生产经营确需举债的,按照谁借谁还的原则,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向金融机构借贷。村庄合并前的债务由原行政村承担,用原行政村的资产偿还,新行政村不承担责任。

四、村庄合并后债务困局难题破解

1、村级收入来源少。全县无集体收入的村占绝大多数,基本属于集体经济的“空壳村”,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年收入也偏低,不能很好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无力为当地群众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2007年全省农村土地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以来,村集体大部分资源已经分配到户,村级收入严重减少,用于村级公共服务的开支没有了保证,一些必要的开支无法处理,“无钱办事,办事缺钱”的矛盾突出,公共事业的建设更是举步维艰。

2、村级债务偿还难度大。由于村集体收入来源少,村集体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债务,没有资金进行偿还。由此产生的债务诉讼,大部分村集体不能够及时偿还。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往往是直接封存经管站代管账户,或者把合并村中的其他财务独立村的资金划走。

五、多措并举破解债务难题

1、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面对村集体经济薄弱现状,近年来,我县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一是通过“三清一增”活动,清缴农户、单位的各类及承包费,增加村集体收入。二是支部领办合作社,通过合作社的经营,壮大村集体经济。三是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努力争取各级帮扶资金。

2、充分利用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农村集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各村都在银行开立了村集体银行账户。各镇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把各村在经管站代管资金账户的资金转入村集体账户。避免一村涉及债务诉讼,多村受牵连。

3、严格落实村庄合并的“四不变”原则。与法院执行部门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必要时,可以组织法院、组织、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一起探讨如何破解合并村债务偿还、执行的问题。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和电话:莒南县农业农村局721270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