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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院患者医疗欠费谁来买单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卫健局 打印

尊敬的宋仪秀委员: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住院患者医疗欠费谁来买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及相关部门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指示精神,开展了多项工作。有效减轻患者医疗费用压力,提高患者就医待遇水平,贫困性医疗欠费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一是建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保障无力支付患者为解决需要急救的患者因身份不明、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等问题,2020年8月14日,临沂市卫健委、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医保局5部门联合下发了《临沂市疾病应急救助暂行办法(修订)》(临卫发〔2020〕5号),对于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二是实现了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我县有34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了国家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平台,跨省异地就医覆盖到了乡镇卫生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患者不再需要垫付大量的医药费用,大大减轻了患者就医资金压力。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医疗救助机制。在制度安排上,通过对特困、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救助对象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补贴,帮助他们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一定补助。①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54号)等文件要求,完整全面实施政策,在切实保证资助所有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保证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扎实有效地开展住院救助、门诊救助。②抓好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按照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医疗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鲁医保发〔2018〕4号)的要求,适当提高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补贴标准,对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给予全额补贴,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分别达到100%。③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分类分档细化贫困人口救助方案,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④全面推进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一站式”即时结算,做好跨统筹地区就医联网结算,减少贫困患者跑腿垫资。

莒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卫生健康局721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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