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陈兆玉等11名人大代表:
感谢您们对我县拆迁工作的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及时兑付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的建议》已收悉,我中心领导非常重视此建议,现答复如下:
拆迁工作离不开村居和群众的支持,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步伐,提升县城形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根据莒南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实施整体征收改造,拆迁工作开展的如火如荼。但是,由于我县财力有限,导致部分拆迁项目的安置补偿费用未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致使部分拆迁项目进展缓慢。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中心及时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沟通。我们将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立足本部门职责,做好政策宣传及拆迁补偿工作;同时积极向县领导建言献策,建议由县领导牵头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保障中心、县城投集团等相关单位组建工作专班,发挥优势,合力攻坚,共同解决部分拆迁项目的安置补偿费用问题,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用于村庄改造发展,以此调动村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切实保障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激发群众热情,维护政府形象,以便更好的推动下一步拆迁工作。
再次对您们的建议表示感谢,欢迎您对我县拆迁存在的问题给予我们及时指出,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定认真落实。
莒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0539-7223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