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吴英等3名代表: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依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部门职能等三定方案,县住建局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等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工作,并将城市道路、桥涵、雨污管网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关于污水管网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督城乡排水户按要求接入污水管网,监督相关工业企业及特殊性质排水户达标排放,负责全县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县住建局负责规划、铺设城市污水管网。
目前我县已建成两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分别是大店镇黄芦河污水处理厂和坊前镇龙头河污水处理厂,该两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均由当地镇政府组织建设。
因此,您建议的板泉镇有关居民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和中水回用设施的规划建设应由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进行组织实施。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39—7312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