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刘丽侠代表:
感谢您对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每年定期为教师体检制度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教师健康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基石,事关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教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体检”。
下一步,县教体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教师体检制度,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健康体检,对不按照规定体检的,县教体局将抓好督促整改,确保把教师体检工作落实到位。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和电话: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7212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