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周茂美、陈兆玲:
首先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关于第53号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和莒南政办发〔2009〕50号文规定,农村公路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即“县道县管,乡道乡管”。乡村道的建设改造,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实施解决。该项目属村道上的小桥,应有所在的镇人民政府和村委负责筹措资金及施工。如有需要,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交通运输局0539-7310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