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尚明莲代表: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对镇北项目工业园区242省道改造提升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和莒南政办发〔2009〕50号文规定,农村公路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即“县道县管,乡道乡管”。乡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由当地乡镇政府组织实施解决。该路段(老莒新公路)现属于乡道,建设资金及项目实施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自行解决,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配合乡镇做好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7310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