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张继利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5号《关于提升公益性公墓利用率的建议》收悉,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殡葬工作是民生大事、政府要事。我县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以来,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全县共新建70处公益性公墓,共98762个墓位可满足十五年使用需求。公益性公墓提升和使用持续稳步推进,通过提升绿化水平、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管理服务、强化督导调度、营造浓厚氛围等多项措施,切实提升公益性公墓使用率,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提高群众对公益性公墓的认可度
提升群众对公益性公墓的认可度是公益性公墓使用的首要环节。我县严格贯彻“一处公墓、一片树林、一个公园”“三个一”的要求,以“集约化、园林化、生态化”为工作重点,全面提升公墓的绿化水平,完善基础和配套实施建设。
(一)是提升绿化覆盖率。推行殡葬改革的核心就是节约林木和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始终以“拓展惠民殡葬改革成果,推进节地生态安葬”为目标,紧紧围绕“一处公墓、一个公园、一片森林”的要求,以提高公墓使用率为重点,以提升绿化水平。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公益性公墓绿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制定公益性公墓绿化提升标准的通知》,明确公益性公墓的绿化标准和要求,其中包括入公墓道路沿线、停车场、墓区空地、墓园内道路、生态葬区等区域的绿化工作。利用春季造林有利时机大幅度提升绿化水平。将公益性公墓绿化率作为督导重点,将公墓绿化质量作为年度奖补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实行周通报周调度制度,全县公墓使用率达到55.42%,5个镇街实现新逝者100%进入公墓安葬。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是提升群众认可度的重要条件。公益性公墓建成之初,对照《公墓建设标准通知》及时配套完善焚烧炉、厕所、入公墓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有条件的镇街(园区)倡导建设吊唁厅。已损坏的基础设施及时修护,保证建设质量。针对公墓墓穴建设数量太少,达不到后期使用需求的,责令扩大建设规模。严格落实无围墙、早绿化、砖铺路、穴下地、配套设施完善的标准,提升群众的认可度。
二、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公益性公墓建设是重要的民生工程,群众参与是重要的考评指标。重点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激励政策。出台《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凡是莒南户籍居民去世选择在公益性公墓安葬的,除享受惠民殡葬推出的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寄存、骨灰盒、公墓安葬六项免费政策外,还免费雕刻墓碑。(二)是转变思想观念。为扭转多年来形成的根深蒂固的传统丧葬习俗,必须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我县多次组织和培训在这次殡葬改革中起关键作用的镇街(园区)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村红白理事会成员,要求他们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真正意图上来,坚持以正面工作为主、以宣传引导为主、以攻心说理为主。充分发挥村干部、老党员、红白理事会的作用,通过包村包户、村村响广播、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不留死角宣传全民惠葬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全民惠葬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突破群众的思想禁锢,引导群众自觉接受厚养礼葬和到公墓安葬。(三)是典型示范引领。公墓建成后,各镇街(园区)推出一系列鼓励政策,每个公墓拿出一定数量的墓穴,对新逝者进入公墓安葬的,不但可以选择墓穴位置还给予1000元的奖励补助。旧坟搬迁入园的可以尊重群众意愿,划片使用墓穴,用于家族统一安置。板泉镇新殷庄村的“两委”班子通过做党员、群众代表的工作,率先把祖坟搬进了公墓,带动全村200多座旧坟搬迁入园,很好地发挥了正面引导作用。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护体系
(一)是建立管理机制。依托各镇街民政所成立公墓管理办公室,建立公墓信息管理系统,配备专职服务人员,制定管理服务制度,实现全方位、人性化服务。县财政列支专项资金,采取村“两委”班子兼任、党员群众推选的方式,把德高望重、有责任心、热心服务、沟通能力强的群众选进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人员兼任公墓管理人员,每个公墓配备不少于2名管理人员,为群众提供殡葬、扫墓等服务。新逝者入园后,由红白理事会为亲属提供全程服务,让逝者有尊严、亲属有面子,群众既省心省事,还节省了一大笔开支。
(二)是丰富服务内容。每处公墓都建有吊唁大厅、停车场以及公厕等相关配套设施,满足群众安葬需求。倡导“追思会”等简约的丧葬礼仪,村红白理事会全程操办,实现“零距离”服务,我县板泉镇和大店镇为新逝者举行的“追思会”,得到了事主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同时,我们结合每处公墓情况,适当规划建设了花葬、树葬、草坪葬等各具特色的生态节地葬区,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
(三)是提高服务能力。邀请沂水县移风易俗宣讲团成员林贵重对我县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进行专题培训,各镇街(园区)定期组织培训,全面提升了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制定《关于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的通知》、《加强对殡仪服务专用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的办法》、《规范丧葬礼仪模式的通知》以及殡葬服务流程图等规范性文件,促进红白理事会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建设。
(四)是完善督导检查。召开现场会实地督导,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实地督导、指导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分管副县长多次召开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和镇街(园区)分管负责人参加的殡葬改革现场办公会,实地查看了十字路街道、相沟镇、文疃镇、石莲子镇、道口镇的公墓建设现场,对殡葬改革工作起到了卓有成效的推动作用。同时,对公墓使用率实行周通报制度,并呈报县主要领导。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7318831
莒南县民政局
2019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