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赵洁、陈庆金、李永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乡村旅游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结合县公安局工作职能,就建议中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积极助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在规范旅游行业管理工作中,县公安局积极响应联合执法机制。与文化部门、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紧密配合,定期开展文旅市场联合执法行动,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营造稳定的治安环境。
在旅游旺季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大对旅游景区及周边的治安巡逻力度,增加巡逻频次与范围,及时处理游客报警求助,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诈骗等侵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涉旅案件,能够迅速出警、高效处置,最大程度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旅游景区交通管理,优化旅游交通环境
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旅游景区及周边交通流量大幅增加,对交通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对乡村旅游交通的管理力度,科学规划交通组织,在景区周边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停车泊位,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和停放。
在旅游高峰期,安排充足警力进行现场疏导,缓解景区周边交通拥堵,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同时,积极推动智慧交通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实时监测景区周边交通流量,及时发布交通预警信息,引导游客合理规划出行路线,进一步提升旅游交通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乡村旅游工作的关注,县公安局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好自身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为推动我县乡村旅游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公安力量。
感谢您的建议!
莒南县公安局
2025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和电话:莒南县公安局 0539-722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