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人大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就莒南县人大2025068号提案“关于解决流浪犬猫存在问题的建议”的建议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养犬人士文明养犬,科学定期注射疫苗,出户由成年人牵引,并及时清理户外排放的排泄物;根据《临沂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我单位职责,依法查处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因遛放犬只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加强养犬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短信告知、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册、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了解犬患危害,支持流浪犬猫收捕整治工作。
相信通过各项条例依据和相应的救助机制的日益完善,我单位与公安、畜牧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流浪犬猫的管理将进一步规范。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0539-5972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