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管丽丽代表:
感谢管丽丽代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加强眼科慢性病防治推动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0年我县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实行DRG付费,DRG付费支付额=(费率×权重)-(总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额),眼科DRG病种权重与其他DRG病种权重均采用临沂市前三年住院病例的历史费用或成本数据计算权重,各DRG组权重是每一DRG组的平均住院费用与全部病例的平均住院费用之比。即某DRG组的权重=该DRG中病例的例均费用/所有病例的例均费用;DRG付费费率执行全市统一费率。2024年7月国家医保局发布2.0版分组方案,对眼部疾病及功能障碍的分组更加精细,由原来的16个DRG组增加至22个DRG组,更加贴合临床实际。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医保局722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