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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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噪音污染治理制度建设和管理规范的答复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尊敬的崔建玉、庄文路、陈国栋、王芸、朱文华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噪音污染治理制度建设和管理规范》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噪音污染切实影响的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县住建局始终高度重视建筑工地的噪音污染防治工作,并针对性的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举措:一是减少设备噪音。鼓励建筑工地淘汰旧设备选用低噪音的施工设备,要求建筑工地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减少因设备故障或磨损而产生的额外噪音。同时对于产生强烈震动和噪音的设备,如打桩机、破碎机等设备,要求建筑工程采取基础减震、安装消音器等措施。二是合理设定施工时间。督促建筑工地遵守施工噪音管理规定,严禁在居民休息时间(如夜间、午休等)进行高噪音作业。如必须施工,则要求建筑工地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隔音屏障或围挡,阻挡噪音的传播,减少噪音污染。三是提升施工人员素质。组织施工人员环保教育和培训,提高降噪意识,要求规范操作,避免产生不必要噪音。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抓建筑工地噪音污染防治,为市民们营造安静的生活条件。

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和电话: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9-731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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