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镇洒水车洒水及时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
一、规范作业模式。为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按照莒南县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操作指南、莒南县城区深度保洁道路管理人员守则,及时清扫道路两侧落叶,对绿化带落叶、垃圾、杂物进行吹、扫、清、运彻底清理,全面清除卫生死角。
二、加强机械作业。全面推进机械为主,人工捡拾为辅的深度保洁模式,城市主干路机动道采取机械化联合作业模式,由大型冲洗车、洗扫车、护栏清洗车实施联合同步作业,实现路面、路沿石、护栏等全面冲洗,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采用人机结合作业模式,由小型洗扫车、人工配合冲洗作业,实现人机互补、无缝隙保洁。
三、合理调整机械化作业时间。高压冲洗车每天20:00—2:00,洗扫车4:00-8:00,13:00-17:30,湿扫车、洒水车雾炮车,时间:7:30—11:30,13:00—17:30,高压冲洗车:19:00-1:00。空气质量监测点洒水作业保持每日5次,洗扫作业保持每日4次,雨雪天气不再进行洒水。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0539-5972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