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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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县畜牧养殖业发展壮大,调动恢复生猪生产积极性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尊敬的人大代表:

您好!现就“关于推进我县畜牧养殖业发展壮大,调动恢复生猪生产积极性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为落实省、市政策文件,科学规划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全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莒南县“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并于11月份印发实施。该规划以现有的养殖量为基础,科学测算县域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并提出相关污染防治要求和规划目标,为我县畜禽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奠定科学基础。

二、2023年,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畜禽养殖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由“治”向“用”转变,缓解农业面源污染,改善耕地质量、水生态和人居环境,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行政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四部门联合出台《莒南县畜禽规模化养殖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该实施意见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县域内畜禽养殖业的建设审批、验收备案、监督管理和违规责任再细化、再明确和再落实,形成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属地镇村、养殖主体等各司其责、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粪污的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对畜禽规模化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和污染防治形成新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要求,认真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政策文件,助力我县畜禽养殖业健康绿色发展。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

2023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和电话: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 0539-721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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