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伟化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33号《关于筵宾纳入城区规划,适时增设筵宾街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6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设立镇标准和山东省设立街道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0〕271号),设立街道办事处,应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形成专题报告并附有“符合改镇改街道条件”的各项指标报告,如人口密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集镇集聚的人口,尤其是非农业人口达到城市化标准,且各项经济总量指标达到城市化程度等和各部门意见等,逐级转报县、市政府并经山东省民政厅同意报省政府审批。
行政区划调整事关重大,涉及面广,与经济发展、历史文化、资源配置、群众利益等密切相关,需要制定科学的调整方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论证评估,规范履行报批程序,稳妥有序地推进实施。
县民政局一直高度重视筵宾镇的发展。下一步,将积极会同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等部门,为筵宾镇的建设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感谢您对我县区划地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以后对我县区划地名工作提出更好的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民政局基层政权科 0539-7318817
莒南县民政局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