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禁止小区内车库另作他用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尊敬的徐德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小区内车库另作他用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车库不得私自改变用途,尤其不能擅自改造成商铺从事经营活动。您所建议的工作也是我局及县执法局、规划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和十字路街道等共同关注的重点工作,近年来,经过多次联合研究和联合执法,逐步建立了联合监督、联合执法机制,下一步将不断研究完善工作内容,理顺工作流程和职责。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和电话: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9-731246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