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王金莲代表:
感谢王金莲代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在医保系统中及进更新集采药品编号等相关情况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0年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启动了医疗保障编码规范工作, 15项编码包括医保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医疗服务项目,医保药品,医保医用耗材,医保系统单位,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医保门慢门特病种,医保按病种结算,医保日渐手术,医保结算清单等15项编码。2021年9月份,在市医保局的统一组织下,莒南县基本完成15项编码落地使用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15项编码过程中,药品和医用耗材涉及编码数量巨大,企业更新快。在工作初期,存在编码维护不及时影响报销的情况。目前,市级医保信息平台编码维护已经比较成熟,新编码申报和导入流程规范,王金莲代表提出的问题已基本解决。
最后,衷心感谢王金莲代表一直以来对我们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参保患者服务。
莒南县医保局
2020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医保局 722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