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尊敬的庄树玲等13位委员:
您在十七届五次会议上第1009号《关于对高级职称女教师弹性延退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规定:
一是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组织上一般应予批准。
二是事业单位中凡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在年满六十周岁时退休。
三是对高级职称女教师实行弹性延退目前没有相关政策依据。
感谢您对莒南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和电话:莒南县人社局7212289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