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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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2024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莒南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莒南法委发[2024]3号)要求,全局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通过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干部网络学院自学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行政执法、环境信访处理等各项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解决生态环境监管中的矛盾与挑战。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宣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千家万户。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4年,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有效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强化组织领导。研究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各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争当依法行政的表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基础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

3、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出动人员1600人次,开展挥发性有机废气、“散乱污”、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企业排查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年累计立案处罚25家,移送公安机关6家,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检查,采取定期检查、跟踪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监察全覆盖。

4、强化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及时化解百姓身边信访问题,接到12345、微信网络等平台的信访投诉案件总数为26件,咨询案件6件,均按规定进行了转办、查处和化解,确保全县生态环境系统群众举报渠道畅通,环境信访问题稳定,同时,高质量完成“两会”等信访维稳等工作。

5、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2024年,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以及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按照透明、公开原则,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拉近生态环境工作与百姓之间的距离。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各类行政执法信息120条,在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行政执法信息32条,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6、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2024年,全面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制定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一方面,突出重点任务和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结合全国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另一方面,结合不同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及企业行业特点,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政策宣讲会进行普法教育,定期发布生态环境典型违法案例开展守法教育。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

7、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围绕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创新公开方式等四个方面,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制度规范,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从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强化记录实效等方面,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严格审核责任、细化审核程序,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考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8、深入落实“免罚清单”

认真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优化执法方式。推行包容审慎和柔性执法监管,对主动改正违法行为且符合轻罚情形的企业依法轻罚,2024年共对2起符合不予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部分工作人员法治观念还不牢固,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需要强化。

二是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虽然不断开展执法人员“大练兵大比武”等能力提升行动,但执法办案能力参差不齐,仍需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

三是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专业队伍的整体素养和力量还有待提高和培养,同时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家等支撑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强化。

四是干部职工的学法自觉性和深入程度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局限于读法律、讲条例的基础层面,未能充分掌握和灵活运用生态环境及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一定程度上局限了执法办案的逻辑思维,导致难以迅速应对复杂多变的情形,造成个别疑难案件执法效能低下。

五是与司法机关高水平的良性互动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生态环境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进一步深入探讨调查取证的关键要点、明确违法事实的认定标准等,着力推动疑难问题的依法解决,以提升执法质量与效率。

六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仍需持续发力。社会公众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方面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企业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仍广泛存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普法广度、深度和覆盖面未能达到预期,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及下步打算

2025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作用。强化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恶性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方式,落实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轻微不罚制度清单;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水平,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监管和培训力度,学习先进单位部门执法经验,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工作规范、公正、文明;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加大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与学校、企业和社区的互动合作,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1、提升执法质效

提高治理能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扩大“一次查清”企业数量,对企业非主观行为予以提醒整改;完善“非现场执法”检查模式,对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提高监管效能,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2、推进“三项制度”落实

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集中、统一向社会主动公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信息。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作出之日起规定时限内,在指定的信用网站进行公开。继续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会商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持续推进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定期组织市局案件集体会商。继续推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随机抽查、年终集中评查等形式,以部、省大练兵案卷评查标准为依据实行考评,严格执行省厅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3、增强法治思维和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全体干部学法、尊法、用法,督促干部职工登录学法用法平台,加强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能力。

4、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提高法治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水平;依托各类媒体,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激励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通过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宪法宣传月等节日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积极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法治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5、继续推进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落实环境损害赔偿案源报告制度。强化“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落实责任,对符合环境损害赔偿的事件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及时启动,做到应赔尽赔。

建立联动机制,完善赔偿程序。会同司法机关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能力,积极探索赔偿义务人采取形式多样的赔偿与修复方式。发挥损害赔偿协调领导小组作用,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做好宣传工作。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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