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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县文化和旅游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建设目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工作与文旅工作有效结合,在文化和旅游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为全县文化和旅游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1、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带领局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法治建设有关事项,定期听取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督促指导相关科室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对贯彻落实上级机关重要工作部署、审定重大建设项目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决策依照程序规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对重大行政行为亲自过问、亲自部署。
2、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学习,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利用周五固定学习日活动多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山东干部网络学院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不漏一人开展集体学习。同时,针对文旅系统特点,制定了《县文化和旅游局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每月组织两次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通用法律知识、文旅法律法规、权责清单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宪法》《文物保护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行政复议法》及《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莒南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我局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在全局营造了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依法行政能力大为提高。2021年,我局共有13人取得执法证件。
二、依法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对文旅市场监管
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公开调整情况,明确职责边界;对承接的“市县同权”行政权力事项,及时落实监管措施;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补充完善,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对照市级清单,全面清理负面清单、证明事项和印发或者负责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并编制证明事项清单。莒南县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府职能转变第8期工作简报刊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介绍了我局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情况。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和计划,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联合式、交叉式巡查常态化机制。2021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7次,集中开展网吧、景区、旅行社、出版物市场、印刷复印企业、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市场、电影市场及非法广播电台等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2、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合法性审查和有效期制度,2021年,我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今后如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将严格按规定完成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重要工作部署、审定重大建设项目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决策依照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部门决定相结合的重大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山东广春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县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结果主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我局对文旅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执法检查15次,联合检查10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121册。查处9家书店涉嫌销售非法出版物和涉嫌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的系列案,1起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1起网吧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案、1起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娱乐场所案,目前6起案件已结案,6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在执法工作中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调查等工作,及时办理完成1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1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9件。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及时组织学习关于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的要求,积极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庭审现场观摩,及时报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统计数据及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情况报告。对群众反映的文化旅游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明确矛盾纠纷化解责任主体和责任人,限期妥善处理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反馈。2021年县文化和旅游局未发生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
5、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评价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能力水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督促指导相关科室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公共文化服务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旅游法》等法律的培训学习。县文化和旅游局现有13名人员顺利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取得执法证件。
6、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净网2021”专项行动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围绕当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整治网络涉黄涉非问题和重点领域,深度清理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内容,引导群众积极举报制售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出版物的违法违规活动和人员。5月,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查办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2020年4月至7月,在推特上传播淫秽图片、视频,点击量超过30万次。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非终审)。
三、依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将宣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教育的宣传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1年,印制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材料3000余份,积极组织参与3·18全国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暨侵权盗版出版物销毁活动,6月份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参加全县“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材料3000余份,咨询服务涉及文化和旅游类问题40余条。
2、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业务动态、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政策措施、执法结果等内容,将文旅活动完全置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之中,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总体计划,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不断完善“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全面深化“三项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检查工作,为全县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