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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做好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保护耕地地力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莒南县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该文件在延续以往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进一步优化了发放流程,强化了责任监督,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决策依据

依据国家及省、市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制定,旨在规范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确保资金精准、安全、高效落实到种粮农户手中。

三、出台目的

稳定粮食生产,鼓励农民种植小麦,保障粮食种植面积;保护耕地质量,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促进耕地可持续利用。

四、重要举措

1.明确补贴对象与范围

补贴对象:在耕地上实际种植小麦的农民。土地流转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受益方为准。

不予补贴情形:包括非农用地、畜牧养殖用地、林地、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违规种植、毁麦改种等行为。

2.规范工作流程

严格执行“自报告—村级初核—镇街审核—三级公示—县级复核—资金发放—工作总结”七步流程,确保数据真实、程序规范、监督到位。

3.强化公示与监督

实行“村—乡—县”三级公示制度,每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镇街负责保存影像资料,县农业农村局进行随机抽查。

4.严格资金发放与纪律约束

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至农户社保卡或指定银行账户,严禁用补贴抵扣其他费用,严禁将补贴与保险参保挂钩,对套取、截留、挪用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注意事项

农户自报告须及时: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面积核定须真实:虚报面积将取消补贴资格,已发资金予以追回;

公示信息须完整:同时注重隐私保护,防止信息泄露;

跨区域种植须分别申报:按土地所在地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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