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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相关政策和要求,完善我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参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临沂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临政发〔2018〕32)规定,制度本办法。
一、《办法》的起草过程
《办法》起草过程中,主要参考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临沂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临政发〔2018〕32),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通过对该文件的初审、挂到县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征求县级国资预算企业(单位)意见和建议,结合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送审稿》呈报司法局进行合规性审查。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十章、49条,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监督等方面进行规定和明确,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管理职责、收支范围、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明确县财政局、县级国资预算单位和县级国资预算企业的职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负责。
第三章“收支范围”,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范围及支出用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是包括国有企业或国有股份的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产权转移收入,清算收入;明确了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属国有全资企业应交利润的上交比例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应当服从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规划,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1、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公共成本支出;
2、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工作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家资本金注入;
3、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
第四章“预算编制”,明确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要求和程序。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并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编制中期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规划。
县财政局根据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县级国资预算单位及县级国资预算企业报送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经营草案,进行统筹平衡后,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报县政府审定后送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
第五章“预算执行”,明确县属国有资本收益上交程序和规定,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应当按经批复的预算执行。
第六章“预算调整”,明确预算调整的情况和调整程序。
第七章“决算”,明确县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编制相关要求。县财政局按要求部署编制年度县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工作,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报县政府审定,并按规定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经人代会批准后,向国资预算单位批复决算,国资预算单位向所监管企业批复决算。
第八章“绩效管理”,明确县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绩效评价,提升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第九章“监督检查”,明确了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责任制的要求。
第十章“附则”,明确了县财政局根据《办法》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以及本办法的实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