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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莒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解读人:闫晓琳 莒南县应急管理局减灾救灾科科长

解读单位:莒南县应急管理局

咨询电话:0539-7216909

单位地址:莒南县滨海路429号


一、出台背景

原《莒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于2023年6月2日印发,在灾害救助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2024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4〕103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接续印发《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临政办字〔2024〕74号),为做好预案衔接,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县近两年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县应急局起草了《莒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初稿。新预案的实施,标志着莒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进入“科学应对、高效协同、全民参与”的新阶段,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更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起草过程及依据

本次修订的《莒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衔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等上位文件,同时融入《莒南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确保法制化、规范化。结合我县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新时代应急救灾救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县应急管理局对我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形成初稿,于2025年3月18日组织局内部9个科室进行内部评审,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3月27日对16个镇街及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进行征求意见,2025年4月22日组织进行专家评审,邀请市局领导、专家及11个重点领域行业部门业务人员参加,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形成送审稿。

三、出台目的及适用范围

新预案以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为指导,新增“提升救灾救助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推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等目标,为构建“预防-救援-救助-重建”全链条体系,突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强化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应急”格局,更好地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更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本预案明确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一般及以上自然灾害”县级救助工作,并新增“相邻县区灾害影响我县时参照执行”条款,同时将“县委、县政府决定的突发应急救助事项”纳入适用范围,覆盖更全面。

四、重点内容

(一)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明确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的核心流程,要求气象、水文、地质等部门强化灾害监测,通过多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群众提前知晓风险。规范灾情报告机制,灾害发生后需遵循“先报后核、快速精准”原则,按规定时限上报灾情数据,涵盖人员伤亡、房屋倒损、经济损失等核心内容,杜绝迟报、瞒报、谎报、漏报。灾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动态更新灾情信息;稳定后按时完成核定工作。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渠道紧急报送灾情,后续通过灾情管理系统上报灾情,为应急响应启动提供可靠依据。

(二)应急响应。构建四级应急响应体系,依据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转移安置规模、房屋倒损等指标,明确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与程序。不同响应级别对应差异化处置措施,从基础的灾情核查、物资准备,到大规模人员搜救、多部门联合救援、跨区域资源调配等,实现救援力量与灾害规模精准匹配。启动响应后,迅速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助,统筹协调救援队伍、资金物资、医疗防疫等资源,同步推进基础设施抢修、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同时建立响应动态调整机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优化启动条件,提升处置效率。

(三)应急处置与救助。聚焦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处置与救助关键环节,核心围绕受灾群众保障与灾区秩序恢复展开。明确人员转移安置要求,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管理,配齐生活与医疗保障设施。快速调拨救灾资金和物资,简化发放流程,确保及时送达受灾群众手中,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同步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工作,防范疫情传播;推进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灾区正常运行;加强社会治安管控,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方位降低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四)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细化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举措,明确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的实施标准,精准摸排困难群众需求,通过资金补助、物资发放等方式保障基本生活。规范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流程,明确资金筹措渠道、安全选址要求与质量监管标准,避开高风险区域,确保重建住房安全达标。建立灾后救助与重建全过程跟踪机制,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助力灾区快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五)保障措施。简化财政预算审批拨付流程,开辟快速核拨通道,引入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并强化资金监管。物资上构建县镇街两级储备网络,动态增补物资、优化调运衔接,实行信息化管控与应急征用补偿。通信交通领域完善应急通信网络,搭建灾情数据共享平台,开通救灾运输绿色通道,保障通行顺畅并维护灾区秩序。医疗人员保障含组建应急医疗队伍,建强灾害信息员与专业救援力量,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科技设施方面建立灾害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保障灾区能源通信等设施运行,为基层配备必要救灾设备。

五、新旧政策差异

1.注重全周期管理:从“单一救灾”转向“预防-应急-重建”闭环,强化灾前准备、灾中精准响应、灾后长效保障。

2.突出精细化分级:四级响应体系更贴合实际灾情,启动条件更量化,响应措施更具操作性。

3.强调多元协同:突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强化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构建“大应急”格局。

六、与上级政策差异

1.适用范围与灾害等级界定不同:临沂市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的市级救助,莒南县预案适用于“一般及以上”自然灾害的县级救助,且明确相邻县区灾害对莒南造成较大影响时参照执行,覆盖范围更贴合县域实际风险场景。

2.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标准更低:以一级响应为例,临沂市需死亡失踪50人以上、紧急转移30万人以上,莒南县为死亡失踪20人以上、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上;四级响应中,临沂市需死亡失踪3人以上,莒南县为1人以上,启动门槛更符合县域灾害规模特点。

3.物资与资源保障侧重不同:临沂市预案提及协调铁路、民航等跨区域运力,莒南县侧重县内资源,如通知县发改局、商务局准备物资,与本地物流企业合作,更适配县域需求。

4.灾后重建与救助流程更细化:莒南县在倒损住房重建中,特别要求“无法避让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须采取工程防治措施”,比临沂市更强调县域地质灾害防控细节;冬春救助中,莒南县明确镇街10月中旬前报方案,比临沂市的10月底更提前,预留基层执行时间。

七、名词解释

1、受灾人口:指因自然灾害直接造成伤亡失踪、房屋倒损、财产损失、转移安置、需生活救助,以及生产生活遭受损失或者影响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2、因灾死亡人口:指以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以及因灾受重伤7日内经抢救或者重症监护救治无效死亡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对于救援救灾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导致牺牲(殉职)的工作人员,应当一并统计在内。

3、因灾失踪人口:指以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死亡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对于救援救灾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导致失踪的工作人员,应当一并统计在内。

4、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指遭受自然灾害影响,不能在现有住房中居住,需由政府进行转移安置(包括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并给予临时生活救助,保障食品、饮用水、临时住所等基本生活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5、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指遭受自然灾害后,住房未受到严重破坏、不需要转移安置,但因灾造成当前正常生活面临困难,需要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6、严重损坏房屋:指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或者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大修或者局部拆除,无维修价值的房屋。

八、注意事项

1.精准匹配应急响应等级。严格按照人员伤亡、转移安置规模、房屋损毁程度等指标启动对应级别响应,避免响应不足或过度,确保救援资金、物资、力量精准投放,同时关注特殊情况,灵活调整响应条件。

2.严守灾情信息报送底线。落实“先报后核、精准及时”要求,杜绝迟报、瞒报、谎报、漏报等问题,加强部门间数据比对与共享,确保灾情数据真实一致,为救灾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筑牢民生保障与安全防线。灾后优先保障救助资金、物资及时足额发放,倒损住房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严格按照重建流程并执行安全选址与质量监管,同步防范次生灾害、疫情传播等风险,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莒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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