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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同意作为莒南县彦林书屋书友社业务主管单位的函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莒南文旅字〔2021〕2号


厉彦美、徐名印、李见柏:

你们关于成立莒南县彦林书屋书友社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本局履行新闻出版职能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莒南县彦林书屋书友社。

二、原则同意莒南县彦林书屋书友社章程及其业务范围,可以开展以下非营利性质的业务活动:

1、组织多种形式的读书分享活动,开展创作采风、比赛;

2、积极参与农村书屋建设活动,接收公益捐赠,创建彦林书屋品牌;

3、发挥读书带动作用,挖掘乡土文化底蕴,助力乡村振兴。

三、我单位同意担任莒南县彦林书屋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固定电话:18653990236)。

四、请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希望你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照章程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搞好自律诚信建设,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职责义务,为发展我县文化事业作出贡献。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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